中国包装联合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
中国包装联合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包装联合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包联”)新闻宣传工作,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,更好地为包装行业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,扩大影响,增强竞争力,结合包装行业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新闻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包联的有关规定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弘扬主旋律,围绕中心工作,服从大局,服务行业发展。
第三条 中国包联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
(一)坚持党管宣传,正面导向的原则;
(二)坚持国家整体安全观,规范审核程序原则;
(三)坚持贴近工作实际、贴近政府、贴近行业企业的原则。
第二章 新闻宣传内容和形式
第四条 新闻宣传主要内容
(一)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;
(二)落实党的政策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;
(三)包装行业发展的新进展、新成就、优秀单位典型经验等;
(四)中国包联及包装行业的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等。
第五条 中国包联新闻宣传的主要形式
(一)通过新闻发布会、记者采访、向社会媒体投稿等方式宣传信息;
(二)通过中国包联官方网站、分支机构网站、《中国包装》杂志及公众微信号发布宣传信息。
(三)中国包联设立新闻发言人。
第三章 新闻发言人的要求与责任
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的责任
新闻发言人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产生,负责组织协调中国包联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并召集新闻发布会,代表中国包联对外发布新闻、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。
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的要求
(一)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政策水平;
(二)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地政治头脑;
(三)有规范的职业道德素质;
(四)对国家、政府和组织忠诚;
(五)对媒体和公众公正坦诚。
第四章 新闻宣传的管理与新闻稿的撰写
第八条 新闻宣传的管理遵循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原则。
(一)中国包联官方网站、“中国包装联合会”公众号由中国包联网络信息部负责管理。
(二)《中国包装》杂志、“中国包装杂志”公众号由中国包装杂志社负责管理。
(三)中国包联各分支机构所建立的网站、公众号等,由各分支机构负责管理。
第九条 中国包联党总支书记为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,网络信息部具体负责本单位媒体的建设、管理和新闻报道等工作。
第十条 会员企业或中国包联的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,需要宣传的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,由承办单位或中国包联各部门负责新闻稿的撰写,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撰写。各分支机构所承办的活动,由承办单位负责新闻稿的撰写。
第十一条 如需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、公众微信号宣传报道的新闻稿,应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申请,新闻稿应在审批通过当天发布。
第五章 新闻宣传报道与审核
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部是中国包联从事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部门,负责与社会媒体的联系、交流与合作,开展对外宣传。
第十三条 中国包联各会员企业、各部门的有关工作及活动,如需在中国包装联合会官网、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,须通过办公系统提交申请,经中国包联主管副秘书长审批通过后,由网络信息部发布。涉及外事活动的新闻稿件,还须经外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,方可发布。
第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、各部门如需代表中国包装联合会接受外部媒体采访报道,需报会领导审批。私自接受采访并发表不当言论,给中国包联或包装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六章 突发、重要事件的报道
第十五条 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事件的报道,应协调各方汇总相关机构或部门信息,由中国包联党总支或会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。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分支机构、各部门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。
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,各分支机构、各部门要主动做好舆情分析引导和监控工作,及时发现倾向性、苗头性的问题,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,引导行业内和公众客观、全面、准确认识突发事件,同时密切配合网络信息部开展对外宣传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包联网络信息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