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合会概况
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热点直击 产品资讯 企业家专栏 电子政务 资料检索 包装标准 包装设计
联合会简介
 联合会领导 组织结构 联合会章程 联合会文件 入会须知
 

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包标委函字[2008]028号 

关于征求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国家标准草案意见的函


各有关单位:

 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,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制定的国家标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》已于2007年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由于标准修改内容较多,改动较大,原标准名称修改为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,标准内容亦做相应修改,现重新征求意见。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并于2008年7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。

  联系人:杨跃翔

   E-mail:zjk@cnis.gov.cn
 

  附件1: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征求意见稿)

  附件2: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表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 
 
 


中国包装联合会 版权所有
主办单位:中国包装联合会信息中心

电话:010-65838791 65838792 传真:010-65839060

地址: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10层  邮编:100020